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辽宁省医学会
【发文字号】 辽医会字[2008]28号
【颁布时间】 2008-05-27
【实施时间】 2008-05-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81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辽宁省医学会关于征集抗震救灾先进事迹的通知

各市医学会、省医学会专科分会、有关单位:
  
  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0级地震,强度之大,波及之广,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灾害牵动着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民的心,在这场自然灾难面前全国人民发扬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团结一致,众志成城。
  
  在这场抗震救灾的斗争中,我省广大医务工作者全力支援灾区,捐款捐物,救治伤员,参加医疗队前往灾区一线,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崇高的思想品质,涌现出了许多典型人物和可歌可泣的先进事迹,为了弘扬他们救死扶伤,无私无畏的精神,请各市医学会、专科分会及有关单位尽快收集有关医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材料,及时上报到辽宁省医学会办公室。
  
  电话/传真:024-23395596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