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政府
【发文字号】 昆政办[2008]31号
【颁布时间】 2008-03-24
【实施时间】 2008-03-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82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昆明市公示语翻译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昆明市公示语翻译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昆政办〔2008〕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公示语翻译专家委员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9号)要求,为切实规范我市公示语英文翻译,净化语言环境,提升我市对外形象,市政府决定成立昆明市公示语翻译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晓光(中共昆明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和少柏(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海发(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小川(市外侨办主任)

  

  成 员:严建文(市外侨办副主任)

  

  王昆海(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剑平(市城管局副局长)

  

  傅晋利(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立平(市园林局副局长)

  

  庞博河(市旅游局副局长)

  

  李裕华(市教育局副局长)

  

  解嘉鸿(市卫生局副局长)

  

  高朝俊(市政公用局副局长)

  

  夏慧琼(市文化局机关党总支书记)

  

  赵现碌(市文明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外侨办综合处张晓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师明海同志、市外侨办友协办单咏同志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领导自行接替,市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安排部署公示语翻译规范相关工作;

  

  (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督促检查昆明市公示语英文翻译工作的实施情况。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组织落实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协助各单位做好公示语翻译规范工作;

  

  (三)负责昆明市重要公示语翻译的报批工作;

  

  (四)对我市公示语翻译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