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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颁布时间】 2010-09-26
【实施时间】 2010-09-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85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救捞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打捞局、救助局、救助飞行队:
  近期系统内部发生多起险情和不安全事件,这些暴露了内部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了切实加强救捞安全工作,确保内部安全形势的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强改进安全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到做好救捞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切忌产生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切实做到警钟长鸣、见微知著,防范于未然。救捞广大干部职工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救捞可持续发展的长远战略着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四大安全”为主线,以加强基础和基层建设为重点,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抓手,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全面加强和改进救捞安全各项工作,推动救捞事业的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引以为戒、认真反思,深刻汲取事故教训
  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系统内外典型事故案例,特别是针对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和险情,要认真反思,从中汲取教训,并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解决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对于发生事故和险情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要完善规章制度,制订防范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切实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确保内部安全形势的稳定。
  三、突出重点、创新思维,抓好职工安全教育
  随着救捞事业的快速发展,系统内部用工形式日趋多样化。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新进职工、中介工、合同工、临时工等各类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中介工和临时工,要严格把关,防止安全素质不高的人员从事各类工作。各打捞单位要加强协作单位的安全管理,明确双方安全责任,把好资质审核关。下阶段各单位要对上述各类人员和协作单位,全面开展排查和整顿工作,对于资质不符合要求、安全管理差,安全素质低的单位和外聘人员要立即研究解决办法,采取应对措施,对于安全记录不良的协作单位该解约要坚决解约,对于屡教屡犯的外聘人员该解聘要坚决解聘,决不留有任何隐患。同时,还要做好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主管部门要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分重点、有步骤地对各类人员进行轮训,特别要加强对高危从业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做到持证上岗、适任上岗。安全监管部门要扎实做好反“三违”工作,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遵章守纪、按章操作,工作中切实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四、明确主线、求真务实,夯实安全双基工作
  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和险情充分暴露出我们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安全的基础和基层工作仍不牢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救捞系统安全工作“双基”建设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完善安全工作推进表,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以“四大安全”为主线,扎实深入地开展好为期三年的安全“双基”建设活动,不断夯实救捞的基层和基础工作,确保救捞的长治久安。
  五、结合实际、深入细致,全面开展安全检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部局《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中秋和国庆节日期间救捞安全工作的通知》(救捞安明电〔2010〕107号)的要求和部署,在开展“两节”安全大检查和救助飞行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检查中发现“三违”现象,要给予严肃的批评指正,情节严重者要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和培训。
  六、提高预警、加强防范,做好冬季安全工作
  当前正值秋冬转换季节,海上气候变化多端,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气象信息的收集和预警,继续高度重视防台、防汛工作,认真做好寒潮大风的防范,提前部署好冬季“五防”(防风、防冻、防滑、防火、防雾)工作,扎实做好冬季安全各项工作,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履行好各项职责。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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