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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在中秋、国庆期间,全市各层次的专职、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进入临战状态,同时要充实人员、备齐抢险救援装备和物资,组织实施演练,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五、严格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重大活动及长假期间值班制度及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调度、协调和指挥,对各种突发事件或重大异常情况要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报告。请各县、特区、区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2010年9月27日前将国庆长假值班表报市安委办和市人民政府值班室;各县、特区、区于2010年10月8日12时前将国庆长假期间的安全生产情况传真至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224363,传真:8264551),市安委办汇总后上报省安委办和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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