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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滨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公园里·香榭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为确保居民进户后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根据《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住宅物业服务收费: 计费单位: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鉴于你单位已与业主约定的收费标准,同意你单位实际按照居民住宅:多层:1.00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收取前期物业服务费,待业主大会成立后,双方根据物业服务实际情况,重新协商确定。 二、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物业服务费时,应当在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标准,自觉接受业主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本批复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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