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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颁布时间】 2008-03-24
【实施时间】 2008-03-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86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召开2008年广播影视统计工作会议的通知


  

  北广传媒集团,中国电影博物馆、北京电台、北京电视台,各区县广电中心,各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局机关相关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总结2007年北京广播影视统计工作情况,部署2008年统计工作任务,市广播电视局定于2008年4月10日下午2:00,在北京会议中心东会议厅,召开2008年广播影视统计工作会议。请各单位及所属统计单位主管领导参加会议。

  各单位请逐项填写参会人员回执并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7日 12:00前传报至市广播电视局政策法规处或社会管理处。

  会议车辆请凭4·10字样车证(自制a4纸,白底黑字)进入会议中心,参会人员持本通知进入。请于13:50之前到东会议厅签到入场。

  联系人: 吴彤(15810320397) 钟立红(13671063148)

  联系电话:政策法规处65157698(兼传真) 85012226

  社会管理处65159098(兼传真) 85012223

  局值班室65159068(传真)

  

  附:1.报名回执

  2.北京会议中心路线图(略)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报 名 回 执

  

  单位名称(盖章):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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