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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政府
【发文字号】 伊州政办发[2008]36号
【颁布时间】 2008-03-24
【实施时间】 2008-03-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86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州新型工业化建设及工业重大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州新型工业化建设及工业重大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州政办发〔2008〕36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国务院32号文件、自治区党委七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州党委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州党委关于《自治州四套班子2008年度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分工负责任务的安排意见》(伊州党发〔2008〕5号),切实抓好自治州新型工业化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确保州党委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州新型工业化建设及工业重大项目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指导、推进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万 水  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

  张进华  州人大副主任

  祖 农  州人大副主任

  高翠霞  自治州副州长

  金海民  州政协副主席

  丁军生  州政协副主席

  成 员:

  刘亚农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努拉合买提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荣新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孙彦哲 州经贸委党组书记、主任

  张 伟  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李德亮 州经协办党组书记、主任

  杨建新 州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新军 州财政局党组书记

  王新犁 州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

  刘 军  州建设局党组书记

  冉齐刚 州环保局党组书记

  阿德勒别克 州外经贸局党组书记

  王清显 州旅游局党组书记

  周殿军 州地税局局长

  王 兵  州水利局局长

  邹 维  州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

  奚元琪 州交通局局长

  李家新 州科技局局长

  叶尔克拜州外办主任

  杨盛江 州经贸委副主任

  吴江森 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姜福成 州统计局副局长

  盖明忠 州科技局党组成员

  彭生显 伊宁海关关长

  陈舒方 伊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经贸委,办公室主任由丁军生兼任,副主任由努拉合买提、孙彦哲、张伟、李德亮、杨盛江、盖明忠担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全面贯彻州党委、州人民政府新型工业化建设领域部署的各项工作目标、方针和政策,负责新型工业化建设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和落实考核工作。

  (二)依据有关部门、县市和企业提出的发展规划和重点项目,研究提出州直工业、交通、能源、经贸流通以及旅游业等领域重大项目阶段性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工作目标以及责任分解方案。

  (三)配合州党委、州人民政府主管领导,做好与自治区有关部门及相关方面的沟通、协调,为项目顺利推进创造有利环境。

  (四)调查研究新型工业化建设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与存在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组织召集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协调会议。

  (五)配合有关部门参与自治州新型工业化建设重大规划、产业布局和相关政策的制订,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规划实施与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六)负责起草制订自治州新型工业化建设及工业重大项目协调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工作制度以及办公室内部各专门工作小组管理制度。负责协调小组日常文件的起草、下发、汇编;负责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信息报送;负责协调小组对外联络等事宜;负责新型工业化建设专项资金的安排下达、监督使用。

  


  三、专门小组的组成和工作职责

  办公室下设综合、招商、项目三个小组。

  (一)综合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

  孙彦哲

  副组长:

  杨盛江

  戴 裕州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三处处长

  霍和平州经贸委推工办专职副主任

  成 员:

  季哨鹰国家统计局伊犁调查队副队长

  党万喜州发展计划委综合处处长

  罗三连州财政局经建处处长

  杜国新州统计局工交处负责人

  张庆麟原州经贸委调研员

  主要职责:

  1.负责工业类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对外联络和协调,信息搜集整理上报工作,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建立有效联系机制。

  2.负责制定工作制度和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并通报工作进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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