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
【发文字号】 大政发[2008]18号
【颁布时间】 2008-03-23
【实施时间】 2008-03-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87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完成第二轮工业经济“倍增计划”年度目标任务先进单位的决定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完成第二轮工业经济“倍增计划”年度目标任务先进单位的决定

  (大政发〔2008〕1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在提前一年完成第一轮工业经济“倍增计划”的基础上,2007年,州委、州政府启动实施第二轮工业经济“倍增计划”。一年来,通过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扎实工作和努力拼搏,全州工业经济发展取得了优异成绩,全面完成了2007年度目标任务。为鼓励先进,州人民政府决定:

  

  


  一、对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大理、祥云、洱源、剑川等4个重点县市人民政府各奖励10万元;对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弥渡、永平、南涧等3个非重点县人民政府各奖励8万元。

  

  


  二、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重点县鹤庆县人民政府奖励8万元,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漾濞、宾川、云龙、巍山等4个非重点县人民政府各奖励6万元。

  

  


  三、对在2007年度工业经济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的州级有关单位奖励10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工业经济工作,锐意进取,励精图治,奋发努力,为顺利实现第二轮工业经济“倍增计划”目标和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