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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黑龙江省建设厅
【颁布时间】 2008-05-19
【实施时间】 2008-05-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88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招投标法律法规学习的通知

各市(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省农垦总局建设局招标办、森工总局建设局招标办:
  
  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管,提高工程招投标监管人员依法行政水平,确保工程招投标管理规范有序,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人员法律法规文件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知识及相关文件;招投标监管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学习材料由省招投标管理总站免费提供)。
  
  二、参加学习人员及组织方式
  
  由各地市招标办在当地组织所属市、县从事招投标监管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学习。
  
  三、几点要求
  
  1、各地要结合培训学习,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强化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管,全面贯彻落实近年来国家和省制定下发的有关招投标法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将有关文件规定落到工作实处。
  
  2、本次培训学习,各地市招标办主任要亲自讲课,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两天。
  
  3、各地要在5月20日-6月20日期间完成所属地市的集中培训学习。
  
  4、各地培训前要通知省招标管理总站,培训结束后,要将培训学习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省总站将抽查各地的集中学习情况。
  
  联系人:吕治国  电话:0451-53603738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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