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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5月12日,四川汶川8.0级特大地震,造成巨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地震中不少中小学房屋严重破坏和倒塌,师生伤亡严重。为汲取汶川地震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小学校建筑抗震防灾能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根据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中小学校舍建筑抗震安全排查及有关事项通知》(教发[2008]19号)和省教育厅、省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学校校舍抗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发[2008]45号)要求,为便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建筑、医院建筑抗震性能排查,省建设厅组织有关院校、科研、设计单位专家编制了《江苏省学校校舍、医院建筑抗震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供各地排查使用。 《江苏省学校校舍、医院建筑抗震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是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gbj11-89)、《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4)及《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95)等国家抗震设防、抗震鉴定标准,结合我省中小学房屋建筑和医院建筑抗震设防情况制定的,作为排查的基本技术指导依据。排查工作中,应依据本《导则》条文对照检查有关建筑抗震设防图纸资料和工程实例,对难以准确界定的工程和技术问题或本《导则》未明确规定的内容,尚应参照国家有关抗震规范、标准,进行检查,作出排查结论,确保检查质量。 一、适用范围 1.江苏省范围内学校校舍、医院建筑的抗震安全隐患排查。 2.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区的建筑;9度建筑宜进行抗震鉴定。 二、工作方法及依据标准 1.工作方法 在对建筑物相关资料和使用状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现场检查建筑物现状与原始资料及相关规范符合程度、施工质量和使用维护状况、建筑结构特点、结构布置、构造和抗震能力等因素,对建筑物整体抗震性能做出评价,对存在抗震安全隐患的建筑提出相应的抗震减灾对策和处理意见,对需进一步深入鉴定的建筑提出抗震鉴定的要求。 2.依据标准 (1)抗震设防烈度:建筑所在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应按《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01)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确定。当乡镇的设防烈度与所在区县的设防烈度不同时,乡镇的设防烈度就高处理。 (2)抗震设防分类:学校校舍按乙类建筑,医院建筑按现行《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4)确定。 (3)排查项目内容的评定:2001年及以前建造的建筑按《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相关条款执行。2002年及以后建造的建筑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相关条款执行。 (4)排查方法和项目内容:参照《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 三、抗震安全隐患排查分级程序 1、当所排查建筑无勘察报告、设计文件、施工资料和工程验收文件等技术性文件时,应进行必要的测绘,也可直接判定需进行抗震鉴定。 2、当2001年及以前建造建筑的结构类型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或2002年及以后建造建筑的结构类型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相关要求,或结构体系存在严重缺陷,则直接判定该建筑物须进行抗震加固或采取其它措施。 3、现场检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可直接判定建筑物须进行抗震鉴定或采取其它措施: (1)、建筑物结构实体与设计图纸多项明显不符合时; (2)、建筑物主体结构曾遭受灾害且结构受损较严重或已明显老化时; (3)、施工质量存在严重缺陷时; (4)、使用过程中有较重大的擅自拆改建等情况,且分析表明对抗震不利时; (5)、建筑物整体性连接构造和抗震构造措施存在多项不符合要求时; (6)、其他对抗震不利的情况。 4、9度设防区的建筑物,建议进行抗震鉴定。 四、排查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应调查的项目内容 1、建筑物的基本情况:包括建筑名称、地址、建造年代、用途等。 2、建筑物的责任主体:包括产权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3、建筑物档案资料:包括勘探报告、设计文件(图纸及变更)、竣工资料(竣工图、施工资料)、工程验收文件,若曾改造或加固,也应包括相关的技术文件。 4、建筑物的使用状况:了解使用期内曾遭受的灾害情况及维修、加固、改造等情况。 (二)现场检查项目内容及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