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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经济委员会
【发文字号】 皖经党[2008]11号
【颁布时间】 2008-03-21
【实施时间】 2008-03-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89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省经委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3、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针对当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2)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证券投资行为的有关规定,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3)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4)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5)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深入推进规范津贴补贴工作。

  4、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

  


  四、加强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预防腐败工作领域

  1、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在全委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不断完善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审查,对不完善的制度进行修订,对过于原则、不便操作的制度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针对反腐倡廉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腐败多发易发的领域、部位和环节,以规范权力正确行使、消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和空间为目的,制定出台新的制度和规定。

  2、加强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增强制度意识,带头学习制度,模范遵守制度,自觉维护制度。今年,将对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严肃纠正处理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3、深入推进各项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交流制度,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继续深化行政审核审批制度的改革,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为,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推进行政权相对集中改革,完善政务服务网络。深化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与监督,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严格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4、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领导要对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严格责任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到人。严格检查考核,坚持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反腐倡廉工作职责。严格责任追究,对责任制落实不力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五、加强监督工作,促进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1、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抓好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继续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勤廉公示、民主测评、廉政档案等制度。逐步推行领导干部廉情公示制度。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对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保障党员合法权益。

  2、开展效能监察。建立完善绩效考评、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把行政效能监察和绩效考评结合起来,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案件,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3、继续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行电子政务,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拓展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领域。

  4、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等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对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的评审进行全程监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1、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认真做好自查自纠的检查评估和问题整改,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既要严厉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

  2、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深入排查案件线索,发挥案源主渠道作用。坚持“零距离”信访工作运行机制,认真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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