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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新政办发[2008]32号
【颁布时间】 2008-03-21
【实施时间】 2008-03-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90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新疆国际会展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新疆国际会展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8〕3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新疆国际会展中心(暂名)建设工作的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新疆国际会展中心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胡伟(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许观斌(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野(自治区外经贸厅党组书记)

  吉尔拉·衣沙木丁(乌鲁木齐市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成员: 热依汗·玉素甫(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弯海川(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李建新(自治区建设厅厅长)

  阿布都沙拉木·依明巴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哈拜·马太(自治区外经贸厅副厅长)

  牛晓萍(自治区环保局局长)

  张鸿(乌鲁木齐市常务副市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会展中心建设、管理、经营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许观斌同志兼任;成立项目建设指挥部,设在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具体负责会展中心的建设工作,指挥长由张鸿同志兼任。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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