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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黑河市政府
【发文字号】 黑市政字[2008]16号
【颁布时间】 2008-03-21
【实施时间】 2008-03-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90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7年和签订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的决定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7年和签订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的决定

  (黑市政字〔2008〕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2007年,全市各地、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同市政府签订的《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的各项指标。市政府决定,给予爱辉区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北安市政府、五大连池市政府、嫩江县政府、逊克县政府、孙吴县政府及28个相关部门(按人口统计单位顺序排列)兑现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奖励。

  2008年,市政府决定继续与各地及28个相关部门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以确保人口控制目标的完成。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优良的人口环境。

  

  附件: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相关部门名单

  

  
黑河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相关部门名单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纪检委(监察局)、公安局、人口计生委、民政局、卫生局、农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改委、教育局、人事局、司法局、妇联、团市委、工会、文明办、经委、建设局、科协、文化局、审计局、广电局、民委、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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