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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宣城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宣发[2008]9号
【颁布时间】 2008-03-20
【实施时间】 2008-03-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92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宣发〔2008〕9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旅游产业大省建设的意见》(皖发〔2007〕17号),充分发挥我市旅游资源的优势,做大做强旅游产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旅游产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一主两翼”经济发展战略,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市场运作的工作方针,加强旅游资源开发,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打造旅游知名品牌,创新旅游管理体制,加快旅游对外开放,努力实现宣城旅游经济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十一五”末,全市接待入境游客2万人次,接待国内游客70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35亿元,占全市gdp 8%左右,使旅游业成为全市的支柱产业。到“十二五”末,力争将我市建设成为区域布局合理、产业体系完善、旅游产品丰富、基础设施完备、旅游管理高效和竞争优势明显的旅游经济强市。

  


  二、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工作重点

  (三)发展特色旅游产品。利用“中国文房四宝之乡”这张城市名片,重点培育“文化宣城、名人故里、红色旅游、生态山水”等特色旅游产品。鼓励开发休闲度假旅游项目,抓紧建设一批休闲度假旅游区,尽快使我市成为苏浙沪游客的首选休闲度假地。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并举,不断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美食精品,举办多种形式的徽菜美食游活动。

  (四)健全旅游规划体系。完善市、县(市、区)和重点旅游景区三级旅游规划体系,并与城镇规划相衔接。加大规划实施力度,编制阶段性开发项目,分步实施旅游业发展规划。有旅游资源的乡镇,在修编规划过程中要突出旅游内涵,增强旅游功能。旅游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必须依照规划执行,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防止盲目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

  (五)大力开发旅游商品。经委、商务、旅游等部门要把旅游商品开发作为重要产业来抓,瞄准市场需求,加强特色旅游商品的开发、生产、引进和销售,重点扶持一批经营规模较大、研发能力较强的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推出一批具有地方特色,集纪念性、观赏性、收藏性为一体的旅游商品,扩大旅游商品市场。要合理布局、建设旅游商品市场和购物点。定期举办宣城优秀旅游商品展销和评比活动,延伸旅游产业链。

  (六)加快发展乡村旅游。结合新农村建设,合理布局,着力培育一批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星级农家乐、特色旅游村镇。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利用庭院、池塘、果园、竹林、菜地等田园景观和自然生态、乡村人文资源吸引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以体验农家生活为特色的观光、娱乐、休闲、住宿、餐饮等服务的乡村旅游产品。

  (七)实施旅游品牌战略。加强旅游项目建设,建立完善市、县(市、区)旅游项目库,策划包装一批重点旅游项目。加强a级国家旅游景区等级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旅游景区品位和档次。加快启动敬亭山和鳄鱼湖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打造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精品旅游景区和旅游线路。

  (八)加大宣传促销力度。坚持政企齐动,上下互动,整体联动,建立城市整体形象宣传和企业产品宣传相结合的宣传促销机制。积极策划有影响力的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推介宣城旅游,不断提高宣城旅游产品的知名度。城建、交通部门要围绕争创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在市区规划建设一批为游客服务的公益设施,塑造城市旅游形象,强化城市旅游功能。

  (九)开展区域旅游合作。充分利用长三角旅游城市联盟平台,加强合作,优势互补,联点成线,接线入网,加快融入苏浙沪旅游圈,实现无障碍对接。加强市域内旅游景区联动,结合旅游线路实行联票制,把分散的旅游景区串接起来,以提高旅游资源的整体利用效率。建立与省内外旅游客源地的合作与交流机制,对招徕海内外游客较多的市内外旅行社制定相应奖励政策。

  (十)办好旅游节庆活动。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定期举办中国宣城文房四宝之乡文化旅游节。各县市区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积极举办富有地方特色、有较大影响的旅游节庆活动,形成良好的旅游效应,并逐步探索市场化、社会化办节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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