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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颁布时间】 2010-09-25
【实施时间】 2010-09-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93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2010年度第七批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变更项目及予以取消项目等事项的通知


  六安、宣城、宿州、明光市财政局,省林业厅:
  现将《财政部关于2010年度第七批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 变更项目及取消项目等事项的通知》(财金函〔2010〕1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2010年度第七批通知单批准我省外国政府贷款项目3个,即六安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德国促进贷款5800万欧元、宣城市广播电视中心购置广电设备北欧投资银行贷款840万美元、宿州卫生学校购置教学实习设备北欧投资银行贷款515万美元。另外,安徽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借款人由安徽省林业厅变更为绩溪、黟县等6个县(市、区)林业局,明光市人民医院转贷银行由中国银行变更为建设银行。
  请相关市财政局通知项目单位按照财政部及我省相关规定组织完成对采购公司的招标工作,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及资金申请报告的报批手续,转贷银行办理相关转贷工作。变更借款人和转贷银行的项目请及时开展相关转贷工作。
  附件:财政部关于2010年度第七批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变更项目及取消项目等事项的通知(略)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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