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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颁布时间】 2010-09-15
【实施时间】 2010-09-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96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C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通知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赣州市矿管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规范和创新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0〕81号)的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确保我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
  信息化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和潮流,信息化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社会各界对信息化建设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信息化作为促进国土资源高效管理、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的重要手段,是做好新形势下国土资源工作的必然选择。加快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将有利于提升国土资源管理与服务水平,增强国土资源部门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对于规范和创新国土资源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紧紧围绕国土资源中心工作,积极稳步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在政务管理信息化、信息服务社会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业务应用系统开发、基础数据库建设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大幅提升。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信息化建设与国土资源管理的发展和改革还不完全适应,一些地方还存在信息化建设思路不清、信息化规划滞后、资金投入不足、机构队伍人才缺乏、业务系统开发较少、应用程度不高、数据的积累更新开发和利用还跟不上等问题。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化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信息化工作的紧迫感,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再上新台阶。
  二、加快进度,边建边用
  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要按照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加强统筹、建用并举的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原则,依托“金土工程”平台,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加快推进我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推动国土资源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一)加快已建系统的应用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已建应用系统开展国土资源各项业务工作,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要充分利用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和建设用地预审、建设用地审批、矿业权管理、土地供应管理等各类业务管理系统,开展网上审批和土地、矿产资源监管等工作,提高土地和矿业权业务处理质量和效率,实现阳光审批和管理;要积极利用网络系统,开展公文交换、数据传输、视频会议、远程培训和地质灾害远程会商等业务;要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全省国土资源基础数据库,促进科学和规范管理,全面提高工作质量;要充分利用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使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方便群众办理事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近期信息化建设目标
  进一步完善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信息化基础设施(网络和数据中心),全面实现办公自动化和网上行政审批,建立全省国土资源“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构筑以科技信息手段为支撑的国土资源管理运行体系,以信息化建设促进管理职能的转变,监管方式的创新,管理效能的提升,实现国土资源的全程全面监管,为国土资源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三)具体工作任务
  1、建立完备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各设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购置必要的网络、服务器、存储、安全等设备和数据库管理系统、gis平台等支撑软件,在2010年12月底前完善本单位的办公局域网,完成市、县两级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并争取在2011年6月底前完善本单位数据中心。各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2010年12月底前完成本单位办公局域网建设,并依托当地政务信息网,连接全省国土资源业务网,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在2011年12月底前将网络和应用覆盖到乡镇。
  2、加快推进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全省统一的审批和监管系统由省厅组织开发和部署应用,市、县国土资源管理所需的业务管理系统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开发建设,其建设方案须报省厅信息中心备案。各地要在全省统一的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下,积极开发部署自身的业务管理系统,争取在2011年6月底前实现办公自动化、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在2011年12月底前完成主要业务管理系统建设。各地要积极完善各类业务管理系统,在应用各类业务管理系统过程中,对系统运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提出建议,积极完善,确保业务应用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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