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秘[2010]311号
【颁布时间】 2010-09-14
【实施时间】 2010-09-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96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安徽)的通知


  省质监局:
  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同意在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的基础上建设“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安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省质监局要按照建设标准和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加快建设进度,保障建设质量,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质检总局验收,尽早挂牌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安徽)服务节能减排的基础保障和监督促进作用。
  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及时拨付项目建设资金,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顺利完成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安徽)的建设任务,尽快发挥效能,共同为推动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同意在安徽省建立“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安徽)”有关事宜的复函(略)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