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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颁布时间】 2010-09-14
【实施时间】 2010-09-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96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公布《2010年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接上页]
第十四种类型企业:在深圳注册并经市科工贸信委(原科信局)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其在深圳投的投资额达到50%以上的,申报期限自备案之日起3年内,按该企业缴纳营业税形成地方财力部分的50%予以资助。
  第十五种类型企业:在深圳注册并经市科工贸信委(原科信局)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其在深圳投的投资额达到50%以上的,申报期限自备案之日起3年内,按该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形成本市地方财力部分的50%予以资助。
  附件二:
  
  
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
  

  一、第一种类型企业:
  1.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补助资金书面申请;
  2.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申请表1);
  3.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认定批文(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二免三减半”备案告知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仅特区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交该项资料)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6.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7.在深圳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完税凭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8.补助所属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复印件;
  9.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会计审计报告。
  二、第二种类型企业:
  1.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补助资金书面申请;
  2.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申请表1);
  3.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认定批文(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5.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6.在深圳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完税凭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7.补助所属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复印件;
  8.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会计审计报告。
  三、第三种类型企业:
  1.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补助资金书面申请;
  2.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申请表2);
  3.税务部门出具的高新技术企业“延长三年减半”批文(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认定批文(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6.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7.在深圳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完税凭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8.补助所属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复印件;
  9.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会计审计报告。
  四、第四种类型企业:
  1.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补助资金书面申请;
  2.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申请表3);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享受优惠的证明材料(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认定批文、项目认定证书、新产品认定证明等)(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5.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6.申请项目的情况说明;
  7.增值税税收缴款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8.优惠项目税款计算说明;
  9.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会计审计报告。
  五、第五种类型企业:
  1.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补助资金书面申请;
  2.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申请表4);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5.购房合同及房地产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6.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7.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及认定批文(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8.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会计审计报告。
  六、第六种类型企业:
  1.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补助资金书面申请;
  2.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申请表5);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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