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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第十四种类型企业:在深圳注册并经市科工贸信委(原科信局)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其在深圳投的投资额达到50%以上的,申报期限自备案之日起3年内,按该企业缴纳营业税形成地方财力部分的50%予以资助。 第十五种类型企业:在深圳注册并经市科工贸信委(原科信局)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其在深圳投的投资额达到50%以上的,申报期限自备案之日起3年内,按该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形成本市地方财力部分的50%予以资助。 附件二: 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 一、第一种类型企业: 1.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补助资金书面申请; 2.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申请表1); 3.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认定批文(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二免三减半”备案告知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仅特区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交该项资料)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6.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7.在深圳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完税凭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8.补助所属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复印件; 9.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会计审计报告。 二、第二种类型企业: 1.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补助资金书面申请; 2.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申请表1); 3.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认定批文(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5.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6.在深圳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完税凭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7.补助所属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复印件; 8.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会计审计报告。 三、第三种类型企业: 1.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补助资金书面申请; 2.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申请表2); 3.税务部门出具的高新技术企业“延长三年减半”批文(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认定批文(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6.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7.在深圳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完税凭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8.补助所属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复印件; 9.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会计审计报告。 四、第四种类型企业: 1.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补助资金书面申请; 2.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申请表3);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享受优惠的证明材料(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认定批文、项目认定证书、新产品认定证明等)(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5.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6.申请项目的情况说明; 7.增值税税收缴款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8.优惠项目税款计算说明; 9.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会计审计报告。 五、第五种类型企业: 1.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补助资金书面申请; 2.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申请表4);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5.购房合同及房地产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6.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7.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及认定批文(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8.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会计审计报告。 六、第六种类型企业: 1.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补助资金书面申请; 2.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申请表5);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