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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10]180号
【颁布时间】 2010-09-27
【实施时间】 2010-09-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99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之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南京“三个发展”和建设生态南京、绿色青奥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加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季建业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陈维健 副市长
  成 员:瞿为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委主任
  赵晶夫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局局长
  曹劲松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侯成新 市纪委副书记、秘书长
  黄 澜 市发改委主任
  周金良 市住建委主任
  黄 河 市科委主任
  吴晓茅 市教育局局长
  皇海澄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学荣 市民政局局长
  储永宏 市财政局局长
  陈 光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徐翠华 市统计局局长
  韦昌明 市环保局局长
  许卫宁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汪振和 市旅游园林局局长
  娄学全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凯 市水利局局长
  陈光亚 市文广新局局长
  闵 慧 市总工会副主席
  李世峰 团市委副书记
  霍慧萍 市妇联主席
  汪 扬 河西新城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
  王海宏 玄武区区长
  曹永林 白下区代区长
  冯亚军 秦淮区区长
  庄 立 建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纪增龙 鼓楼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曹路宝 下关区代区长
  梁建才 栖霞区区长
  张一新 雨花台区代区长
  柏 鹏 江宁区区长
  陈 勇 浦口区代区长
  孔令才 六合区区长
  姜 明 溧水县县长
  谢跃进 高淳县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瞿为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陶洪祥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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