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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各业务处室,厅属单位,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技、农机、热作、畜牧兽医、乡镇企业局(委、办、中心、总站):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我省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海南省农业厅应对自然灾害一级应急预案。防汛救灾应急办公室(简称“应急办”)由陈吉锋任组长,陈文河、关广晟、陈月花任副组长,厅落实办全体成员,种植业处、畜牧业处、市场处、南亚办、质量处、农机化处、执法稽查处、企业发展处、产业规划处、兽医处各一名同志任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应急办主要负责协调农业防汛救灾工作的信息收集、报送、上传下达、联系媒体等工作。各市县农业局也要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办公室。 二、派出十八个工作组到各市县指导全省防汛救灾及灾后恢复生产工作,并对蔬菜市场供应及价格情况进行调研。工作组由处室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指导、协助市县防汛救灾工作。(具体负责市县见附件2) 三、各市县相关农业部门做好灾情核实、统计,由市县农业局汇并上报应急办。上报工作实行每日一报制度,工作组负责督导农业局报送。 (一)报送内容:1、农业受灾损失情况(以附表内容为主);2、恢复生产采取的措施;3、灾情图文资料(每个市县需提供5-10张图片);4、防汛救灾的典型事迹。 (二)报送方式:邮箱:bgs1123@126.com,传真:65220271 (三)报送时间:每日15:00前报送当天12:00前的情况。 (四)各市县农业局要指定专人负责报送,请于10月8日18:00前将名单报到厅应急办。 四、要求: (一)各市县农业局要继续按照《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洪涝灾害后恢复农业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琼农字〔2010〕186号)的要求,抓好防汛救灾工作,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和农资市场的监管,组织各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加强田头等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绝不允许上市销售,确保灾后农产品消费安全。并组织农业执法力量加强对农资市场,特别是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的监管力度,防止不法分子乘机哄抬物价,或制售伪劣农资产品坑农害农。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厅应急办和各市县农业局应急办都要坚持24小时值班,一旦有重大情况发生立即报告。 联系人:陈吉锋、李磊,电话:65220271,13136069878。 附件:1. 海南省农业厅防汛救灾应急办公室成员名单 2. 海南省农业厅防汛救灾工作组负责市县表 3. 灾情每日一报调查表 4. 畜牧业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表 5. 热作作物受灾损失统计表 6. 农机防汛抗灾情况统计表 二○一○年十月八日 附件1: 海南省农业厅防汛救灾应急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长: 陈吉锋 副组长:陈文河 关广晟 陈月花 成员: 祝英武 邝 健 吴万楷 周秋萍 张绍辉 邓红燕 刘明彬 谭志强 刘易均 袁新亮 郭烈钟 陈剑山 冯书云 冯成龙 李 磊 王 祥 苏岳亭 王 超 附件2: 海南省农业厅防汛救灾工作组负责市县表
附件3: 灾情每日一报调查表 灾情发生时间: 填报时间: 填报单位及填报人:
说明:1、受灾面积指产量损失一成以上作物面积,成灾面积指产量损失三成以上作物面积,绝收面积指产量损失八成以上作物面积。 2、填报时注意受灾面积里包含成灾面积,成灾面积里又包含绝收面积,三者是前者大于后者的关系。 3、本灾情调查表为每日一报,请调查本次降雨造成的灾情损失情况,如有图片也请传至种植处hnsnytzzc@126.com。 附件4: 畜牧业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10年 月日
注:畜牧业自然灾害发生后,如无特殊要求,请各市县畜牧部门按照此表如实报送损失情况。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5: 热带作物受灾损失统计表 填报单位:
抗汛救灾情况
备注:上报数字须与当地政府上报口径一致。请于每天下午15:00时前上报当天12点钟前灾害损失累计数。 请务必传真,传真:65365806。 附件6: 农机防汛抗灾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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