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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赣安监管一字[2010]288号
【颁布时间】 2010-09-30
【实施时间】 2010-09-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00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非煤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设区市安监局要把机械通风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督查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实行督查组长负责制。要结合省局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安监局认真搞好自查,全面开展机械通风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督查。
  2、深入细致,务求实效。各督查组要严格按照督查内容要求,明确督查组成员的分工,细化督查内容。为确保督查工作不流于形式,每个县(市、区)抽查的企业不应少于3家。
  3、加强联系,反馈信息。 督查工作结束时,各督查组应与被督查企业交换督查意见,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要求当地安全监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督查工作结束后要向省安监局反馈督查意见。
  4、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督查行动中,督查组要注意总结被督查县(市、区)以及有关非煤矿山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向当地安监部门反馈督查情况。同时,各设区市安监局要将本次“回头看”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附电子版),于2010年12月5日前报省安监局监管一处,电子邮箱:jgyc@jxsafet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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