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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湘价函[2010]148号
【颁布时间】 2010-09-21
【实施时间】 2010-09-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00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株洲技术学院2010学年部分专业学费标准的批复


  株洲技术学院:
  你院《关于核定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你院执行我局湘价函〔2008〕169号文件以来的情况良好,经研究,现就你院环境与艺术设计、施工监理、工艺美术三个专业2010学年学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高中起点三年高技班(大专层次)
  (1)环境与艺术设计(室内设计)专业,每生每年4600元;
  (2)施工监理(室内工程管理)专业,每生每年3200元。
  2、初中起点四年高技班(大专层次)
  (1)环境与艺术设计(室内设计)专业,每生每年4000元;
  (2)施工监理(室内工程管理)专业,每生每年2700元。
  3、初中起点三年(中专中技层次)
  工艺美术/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年3000元。
  二、本批复适用于2010年秋季招生,逾期你院应重新申报。
  三、你院接此批复后应及时到当地价格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实行亮证收费,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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