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内政办发[2008]23号
【颁布时间】 2008-03-19
【实施时间】 2008-03-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02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农村牧区“123”老年人体育工程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接上页]


  


  三、“123”老年人体育工程的资金筹集、组织实施及绩效评估

  (一)“123”老年人体育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重要内容,是农牧民体育健身工程的组成部分。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农牧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总体规划,实行资源共享,共建共用。各级人民政府是“123”老年人体育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统筹管理当地的“123”老年人体育建设工程,将“123”老年人体育建设工程纳入议事日程,所需经费列入财政支出预算。自治区主要负责的100个苏木乡镇,按每个苏木乡镇扶持5万元计算,需要资金500万元,由自治区财政从改善民生、办实事、推进社会建设的角度直接投入,每年列入预算100万元。同时,自治区老年人体育协会将积极从社会和企业筹措部分资金作为补充。各盟市和旗县(市)要根据上述要求,妥善解决所需扶持经费,每个苏木乡镇的建设标准不得低于5万元,每个嘎查村可按6000元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在不增加农牧民负担的前提下,引导农牧民自愿投工投劳,自筹经费作为补充。对所筹工程建设资金要严格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二)“123”老年人体育工程由自治区老年人体育协会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各盟市、旗县(市)和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共同完成。财政部门要搞好资金调配,保证工程建设所需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体育部门应将其纳入农牧民体育健身工程总体规划,列入相关评价体系;土地规划等部门,要在场地建设用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自治区老年人体育协会要从全区老年人体育工作大局着眼,依据各盟市的计划,进行综合平衡,合理确定负责的苏木乡镇,制定总体规划,编制年度计划,会同自治区财政厅按年度及时下拨扶持资金,使整个工程的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各地区老年人体育协会要根据工程的总体要求,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对本地区苏木乡镇进行分类排队,从实际情况出发,确定由自治区老年人体育协会统一负责的苏木乡镇、需要进一步巩固提高的苏木乡镇和今后要重点抓好的苏木乡镇,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计划,上报自治区老年人体育协会,并搞好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要履行好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职责。

  (三)为保证全区农村牧区“123”老年人体育工程的有效实施,自治区老年人体育协会负责建立工程实施监督管理机制,制订具体检查办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要建立激励机制,对于未将农村牧区“123”老年人体育工程列入财政支出预算、未能及时拨付到位和当年工程建设质量不合格的地区,取消下一年度的建设任务,并将建设任务调配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违规违纪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实施“123”老年人体育工程建设,是我区农村牧区老年人体育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一项社会公共事业,各地区要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对老年人体育健身的重视程度,营造发展老年人体育活动的良好氛围。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