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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深府[2008]47号
【颁布时间】 2008-03-18
【实施时间】 2008-03-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03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监察局关于深圳市2008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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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保证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到位

  

  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指挥棒,以严肃政治纪律、保证政令畅通为目标,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履职不力、办事不实的现象,防止违背科学发展观乱决策、乱投资,促进自主创新。实行"一检查一报告制度",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督促建立长效机制。

  

  (一)围绕宏观调控政策开展检查。重点检查生态城市建设和治污保洁及节能减排工作、市场价格调控政策、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房地产调控政策等执行情况。

  

  (二)围绕重大项目和民生问题开展检查。加强对轨道交通建设等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落实情况的督查,探索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督查工作程序和方式。继续开展民生净福利指标体系和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的检查。以推动循环再利用和节能降耗为重点,促进循环经济政策的落实。

  

  (三)围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开展检查。监督各区、政府各部门认真执行政府机构改革、议事协调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各项措施,严肃纪律,严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

  

  (一)加强专项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对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问题进行整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强对环境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个一律"规定。推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严肃处理产品质量重大安全事件。配合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决定》,配合开展对劳动合同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劳务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落实和工资发放信息监控系统的完善,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协助制定加强中小学招生工作管理的规定,完善就近入学、网上招生、违规招生处罚等制度,健全教育系统基建、设备招标、后勤管理等制度,加强对免费义务教育执行情况的检查。继续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及公路"三乱",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完善机关服务基层的工作机制,清理和规范对基层的检查、考核工作。

  

  (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结合政府绩效评估,细化、量化风气建设考核指标,建立集监督、考核、评价、奖惩于一体的政风行风考核评价机制,对各区政府和市政府各有关责任部门年度开展纠风工作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三)加强基层廉政建设。配合市纪委制定出台我市加强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的具体办法。督促完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民主决策、财务管理、工程招投标和重大事项公开等制度,强化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强化对社保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监管。认真处理基层征地拆迁、清理违法建筑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整治基层站所乱执法乱处罚以及少数执法人员"吃、拿、卡、要"等问题,督促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

  

  


  四、深化效能监察,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认真整顿干部作风。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处理并深入剖析"2·27"重大火灾事故,在全市干部队伍中开展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工作责任心和工作干劲整顿,促进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的全面提高。

  

  (二)继续推进健全行政责任体系"1+6"文件的落实。认真执行政府部门责任检讨和失职道歉制度,强化行政机关的行政和道义责任。深化部门责任白皮书制度,对白皮书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完善行政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精心组织会议议题,根据需要邀请成员单位以外的机关和单位列席会议,加强对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提高会议实效。认真执行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督信息抄告和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移送处理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和行政首长问责的报备制度和统计分析制度。建立行政机关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败诉案件报告制度及败诉案件定期分析制度,加强与检察院、法院和行政复议机关的沟通协调。

  

  (三)督促完善机关运作机制。推动政府各部门建立健全内部工作规程、目标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办事公开制、限时办结制、重大项目审批会审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程序,改善行政管理,促进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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