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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
【发文字号】 黑广机发[2010]10号
【颁布时间】 2010-09-27
【实施时间】 2010-09-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04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在全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接上页]
三、方法步骤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总体安排,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扎实有序地开展。
  (一)有计划地持续推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的一个时期内,大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第一阶段: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时间从现在起到2010年9月。一是学习动员。全局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动员工作,有步骤地推进活动。二是制定方案。结合广电工作实际,制定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三是开展争创活动。各党委、总支、支部要根据各自特点,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在全局形成一个风正气顺,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良好工作环境,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上新水平。
  第二阶段:全面争创、扎实推进。时间从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重点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方案落实的后续工作,切实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积极引导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广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掀起创先争优活动高潮。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深化提升。时间从2011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新一轮创先争优活动,集中展示全局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引导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运用有效载体。为保证创先争优活动健康开展,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活动方式,设计和运用必要的载体,努力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组织有力、制度规范、群众满意的战斗堡垒;把党员培育成品德高尚、技能出色、作风优良的模范,使创先争优活动生动有效。
  1、要广泛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通过严格组织生活,开展党性分析,加强实践锻炼等措施,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党性、品德、作风、能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使广大党员党性观念明显增强,品行修养明显提升,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党员作用充分发挥。
  2、要整合党建工作资源,充分利用现有的活动载体。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方位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采取重温入党誓词、回顾党的成就、学习党史、学习党的方针政策、领导干部讲党课和到革命教育基地考察学习等形式,对党员普遍进行党性教育,增强党员开展岗位建功立业活动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确立一批富有特色的党员示范岗位,发挥长效带动作用。健全完善全局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的责任意识,提高基层党支部书记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和能力。
  (三)采取灵活多样方式。全局各级党组织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围绕中心工作,设计特色主题,创新活动方式,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开展。
  1、公开承诺。各级党组织制定的活动方案,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目标计划,活动的阶段性目标和工作措施,要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2、考核点评。局台机关党委要适时对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点评原则上每半年进行1次,考核可根据需要不定期开展。
  3、民主评议。全局各级党组织每半年要召开一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对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征求党外群众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和建议。评议可以结合局年度考核统筹安排,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4、评比表彰。2011年“七一”前,局机关党委对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评选表彰。还将从中择优选出一批党支部和党员推荐上级部门表彰。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指导
  创先争优活动任务重、要求高、时间跨度长,全局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直工委和广电总局的要求,把创先争优活动摆上重要日程,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周密安排,确保这项活动取得实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为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强化督促检查。局台机关党委要通过多种有效方式,对各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时整改。
  (三)注重统筹兼顾。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贯穿于创先争优活动始终,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相结合,协调扎实推进。
  (四)搞好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党建情况》、办公网等共享平台,及时反映全局活动开展情况,宣传典型经验。各党委要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及时发现推荐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积极营造有利于创先争优活动的良好氛围。
  
  
201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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