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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衢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衢政办发[2008]26号
【颁布时间】 2008-03-17
【实施时间】 2008-03-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08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旅游局关于衢州市开展全省旅游“十百千”工程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三)统筹协调,密切合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积极主动地做好有关工作。要把开展省旅游“十百千”工程创建活动作为加快旅游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抓手,进一步加大旅游项目投资力度,积极扶持旅游项目开发经营,打造特色旅游产品,努力提升营销水平,不断扩大旅游对外知名度和美誉度,着力完善旅游功能,规范旅游行业管理。同时,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一个良好的创建环境。通过创建工作,共同推进旅游经济强市建设,努力开创我市旅游经济发展新局面。

  

  (四)加强考核,促进创建。市政府把开展省旅游“十百千”工程创建工作纳入综合考核。为实现我市“十一五”期间的创建目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各级财政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支持和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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