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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
【发文字号】 并整规办发[2008]4号
【颁布时间】 2008-03-17
【实施时间】 2008-03-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08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

[接上页]


  对无证勘查行为,要彻底予以取缔。对过期失效的勘查许可证和已取得矿区划界文件的,要在3月底前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勘查许可证;已完成勘探任务经批准保留的和探转采报批期间的探矿权,要严禁一切勘查及采矿活动,各县(市、区)要纳入非法采矿加强监管。

  

  2、严查越层越界违法采矿行为。各县(市、区)要组织国土、煤炭、安监等部门及聘请有测量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所辖煤矿企业逐矿进行实地排查检测。对发现有越层越界的煤矿,要严格按晋政发电[2007]19号文件要求处罚关闭;对发现有越层越界行为的其他非煤矿山企业依法处罚。

  

  3、严查非法转让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市、区)要组织国土、工商、煤炭、安监等部门对非法转让矿业权的行为进行清查,逐矿登记,对层层转包非法倒卖矿业权从中谋取私利的单位和个人,从重从快依法进行查处。

  

  4、严查污染破坏矿山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环保部门要对辖内矿山企业进行排查,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破坏环境污染严重的矿山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国土部门负责对各类保护区、禁采区内进行开采的矿山企业进行清查处理;煤炭安监部门要加大巡查检查、突击检查的力度,对停产期间擅自采矿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各有关部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况严重的矿山企业要及时报当地政府关闭。

  

  5、严查越权审批矿业权等违纪违规行为。各县(市、区)要对本辖区的矿业权逐宗清查,对违规审批的,一律予以纠正。

  

  6、做好年产9万吨小煤矿的关闭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开展9万吨/年小煤矿的关闭工作,要制定关闭计划,加强宣传和引导。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储量的核查、提出应返还采矿权价款的数额,财政部门做好价款的返还工作,保证在6月底前完成关闭任务。

  

  (二)完善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要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对尚未建立的制度要限期建立,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新机制新制度建设。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越层越界违法采矿行为的通知》(晋政发电[2007]19号)要求,建立完善打击非法采矿行为长效监管机制、煤矿月报制度、煤矿诚信制度、巡查检查制度、举报重奖制度、图纸交换等制度;建立完善煤矿储量动态管理制度(市国土局负责牵头制定)、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市环保局负责牵头制定),健全完善煤矿产量监控制度(市煤炭局负责牵头制定)。

  

  各项制度的制定要在4月23日前完成,并报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组办公室。制度建设要作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验收的必达条件,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加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并严格贯彻执行。

  

  (三)加快推进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

  

  按照省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领导组的要求,加快工作进程。各县(市、区)要在3月底前上报非煤矿山企业的调查摸底情况及关闭矿山名单,在4月底前完成整合方案的编制上报,7月底前完成采矿权价款的征收,10月底前完成采矿许可证的换发,要确保2008年底前完成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整顿规范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回头看”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整顿规范工作领导组及其工作机构。按照“回头看”行动的总体部署,积极行动周密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和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社会参与、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要建立“回头看”行动目标责任制;各职能部门要合理分工、联合行动,层层抓落实,确保“回头看”行动取得实效。

  

  (三)严肃查处,加强监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各种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案件处理进度,查处一批重点案件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严密监控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对监管不到位、有案不查或查处不力的,纪监部门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扩大共识。采取多种方式、运用多种手段,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回头看”行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成效。要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违法违规案件,在全市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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