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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建委
【发文字号】 杭建党委[2010]53号
【颁布时间】 2010-09-28
【实施时间】 2010-09-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10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杭州市建委关于深入推进“双千结对、共创文明”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突出优势互补的要求,推进结对双方双向互动。文明单位要发挥自身优势,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农民素质的提升、农村风尚的形成(塑造)、农村文化的建设,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实效。要动员结对村发挥农村土地、环境、资源、劳动力等方面的优势,为文明单位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实践平台;要创造机会和平台,让文明单位干部职工到村里体验生活、接受教育;要通过交流座谈、农民讲坛等形式,把农村勤劳朴实的优良传统作风带到文明单位,不断促进文明单位创建水平再上一个台阶。
  三、不断完善方式方法,进一步增强活动持久性
  新一阶段的"结对共创文明"活动要坚持因地制宜、求真务实,不断拓展共建渠道,完善方式方法,增强活动的互动性和实效性。
  继续以各级文明单位为示范带动方。首批参加全市"双千结对、共创文明"活动的单位,如结对村如期实现文明村创建目标的,原则上视为已完成结对任务。但仍积极鼓励这些单位以自愿、务实为原则与原结对村继续结对,帮助实现更高的创建目标;也可选择地域相近、经济社会发展较快,创建工作意识强,有共建基础的行政村结成新对子,但必须突出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拓展文明共建内容。市建委将加强结对共建指导,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实效。如出现单位或行政村的优势无法发挥、创建理念不一致、行政村合并或撤消等特殊情况,市建委会同市文明办将根据共建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意愿,协调终止结对协议或调整结对对象。
  新一轮"结对共创文明"活动,应根据文明单位实际能力和行政村实际情况及结对活动开展可望的实际成效,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原则上应继续签定协议,每年双方互动活动不少于四次,期限一般为3~5年。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活动责任心
  为了深入推进"双千结对、共创文明"活动,必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载体,巩固深化活动成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此项活动上一个新台阶。
  领导到位。各结对文明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全员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及时总结活动经验,研究结对共建文明活动计划,明确重点工作,调动结对村积极性,把一切优势资源整合出来,把一切共建活力激发出来,形成一个各展所长、全面推进的新局面。市建委将继续做好组织发动、工作指导、沟通协调等工作。
  健全机制。各结对文明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目标责任体系,明晰共建主体、明确共建内容、落实共建责任;建立完善共建保障机制,积极为结对共建活动提供政策、财力支持,探索共建活动中扶农惠农措施的优惠政策。 "结对共创文明"活动的情况已纳入文明单位申报、推荐和评选工作考核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结对单位要定期向市建委和市文明办上报"结对共建文明"活动进展情况,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建委不定期对系统各结对单位"结对共创文明"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掌握活动的进展情况,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困难问题,确保结对共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使建委系统"结对共创文明"活动走在全市前列。
  作风扎实。"结对共创文明"是一项民心工程、实事工程。各单位要牢牢把握正确的共建导向,突出文明共建内涵,防止和克服把结对共建作为单纯的结对扶贫或任务观点,努力达到"双向互动、谋求双赢"的效果。要根据结对双方建设的实际需要,提出具体的共建措施,逐条逐项地抓好落实,一个阶段开展一项主题活动,解决一个特定问题。结对单位要增强对农村的感情,结合自身的创建工作,在共建活动中注重文明内涵,提高双方的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要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增强活动的吸引力、生动性,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共同关心参与,进一步深化活动内涵。要引导结对村强化共建意识,实现由被动接受帮扶到主动参与共建的转换,实现由物质扶持为主到文化扶持为主的转变,进一步增强行政村参与共建活动的主动性。市建委将在今年适当时候召开"结对共创文明"活动现场观摩会,交流典型经验,把活动引向深入。
  
  
中共杭州市建委委员会
  二o一o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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