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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享受政府危房改造补助的家庭,必须是无房或居住严重危房的农村特困户家庭,有征地补偿款或其他补偿收入的家庭,不能资助。危房改造对象申报审查所有手续要由村委会逐级上报,即由农村特困户向村委会提交危房改造申请报告,村委会核实证明,并由村委会上报到乡镇政府提出审核意见,经各县区民政局或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审批。被确定的危改对象必须经过村民评议,张榜公示(张榜公示应在一周以上),不准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四)整理资料,及时上报。各县区要认真做好危房改造档案管理和资料收集、数据传送、总结材料等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将本县区当月项目完成进度、资金到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材料报送市民政局。 附件: 南宁市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程任务分配表 县(区) 任务数(户) 备注 武鸣县 100 横县 100 宾阳县 100 上林县 200 马山县 120 隆安县 110 兴宁区 30 江南区 60 青秀区 30 西乡塘区 10 邕宁区 80 良庆区 50 经开区 5 华侨区 5 合计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