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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藏政办发[2008]27号
【颁布时间】 2008-03-14
【实施时间】 2008-03-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11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8〕27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扎实推进我区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八部委《关于印发“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出联〔2008〕2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自治区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多托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旺堆次仁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局长

  次成甲措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成 员:胡 新 生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 家 杰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觉阿泽仁 自治区农牧厅巡视员

  孙 宝 林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云丹 自治区科技厅纪检组组长

  张 百 忍 自治区文明办调研员

  央宗 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孙宝林同志兼任。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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