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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三亚市政府
【发文字号】 三府[2008]49号
【颁布时间】 2008-03-14
【实施时间】 2008-03-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11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三府〔2008〕4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单位:

  

  2007年,我市民政系统各单位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努力为民办实事好事,为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家庭排忧解难,推动了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新发展,开创了民政事业的新局面,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民政各项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贡献,并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推进我市民政事业向前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现决定对2007年度我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如下:

  

  


  一、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2个)

  

  三亚市河东区管理委员会

  

  三亚市田独镇人民政府

  

  


  二、全市民政单项工作先进单位(11个)

  

  (一)双拥工作先进单位:

  

  三亚市河东区武装部

  

  三亚市河西区儋州村社区居委会

  

  (二)城乡低保工作先进单位:

  

  三亚市河西区管理委员会

  

  三亚市凤凰镇人民政府

  

  (三)救灾救济工作先进单位:

  

  三亚市海棠湾镇人民政府

  

  三亚市崖城镇人民政府

  

  (四)老龄工作先进单位:

  

  三亚市河东区港门村社区居委会

  

  (五)基层政权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三亚市天涯镇人民政府

  

  三亚市育才镇人民政府

  

  (六)优抚工作先进单位:

  

  三亚市崖城镇人民政府

  

  (七)老区建设先进单位:

  

  三亚市海棠湾镇人民政府

  

  


  三、全市民政工作先进个人(11名)

  

  陈芬桃(三亚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科长)

  

  郑先吉(三亚市民政局低保科副科长)

  

  李瑞元(三亚市河东区社会事务科科长)

  

  罗启亮(三亚市天涯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国庆(三亚市河西区民政助理员)

  

  桂 梅(三亚市河西区光明社区居委会委员)

  

  占道魁(三亚市海棠湾镇民政助理员)

  

  林梅花(三亚市田独镇民政助理员)

  

  董玉高(三亚市凤凰镇民政助理员)

  

  陈宏圣(三亚市崖城镇民政助理员)

  

  容文忠(三亚市育才镇民政助理员)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民政系统的干部职工要向先进学习,以他们为榜样,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爱民利民、亲民惠民,恪尽职守、求真务实,廉洁自律、永葆本色,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以新的姿态,为构建实力三亚、活力三亚、美丽三亚、文化三亚、和谐三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我市民政工作新局面做出新的贡献。

  

  
二oo八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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