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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颁布时间】 2010-10-09
【实施时间】 2010-10-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12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长湖申线(浙江段)航道扩建工程湖州枢纽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湖州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长湖申线(浙江段)航道扩建工程湖州枢纽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请示》(湖交〔2010〕221号)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长湖申线(浙江段)航道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设计〔2007〕180号)及《关于长湖申线(浙江段)航道扩建项目湖州枢纽改建工程设计变更批复的函》(浙发改设计〔2010〕115号)确定的工程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总投资和工期,设计单位编制了湖州枢纽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单位进行了技术初审,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了审查。我厅原则同意湖州枢纽施工图审查专家组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本施工图设计建设规模及标准符合省发改委关于湖州枢纽变更设计的批复精神,主要建设内容为保留2号船闸,将2孔净宽16米通航节制闸和1号船闸改建为三级通航标准的2孔净宽20米的通航节制闸,同时改建交通桥、启闭机房等配套设施。
  二、同意本工程的改造标准
  长湖申线按三级航道通航标准建设,设计最大通航船舶为1000吨级。同意湖州枢纽改建部分设计通航净高为7.0米,通航净宽为2×20.0米,槛上水深为4.0米,闸顶高程为5.20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设计最高通航水位2.66米,设计最低通航水位0.66米。
  同意水闸主要建筑物等级确定为水闸闸室ⅱ级;上下游导航墩ⅱ级;临时工程ⅳ级。
  三、原则同意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一)总平面布置
  同意湖州枢纽改建工程总平面布置,建议结合通航安全评估考虑适当加长导流墩,同时取消上、下游导航墩,进一步完善闸上、闸下水位观测井。
  (二)水工建筑物
  同意节制闸闸室采用整体坞式结构,u型平底闸型式,采用墩中分缝型式,闸前沿总宽度50.02米。每孔净宽20米,顺水流向闸室底宽23米,横水流向闸室底宽25米。建议优化桩基布置,并在闸底板和翼墙底板下增设防渗墙,形成封闭的防渗线。
  同意上、下游翼墙、消能防冲设施平面布置与结构型式,即左岸翼墙采用衡重式结构,右岸翼墙采用悬臂式结构。同意上游布置钢筋砼铺盖;下游顺水流方向从上至下依次设消力池、浆砌块石海漫和抛石防冲槽。建议在翼墙与2号船闸衔接部位增设防渗设施,优化消力池下反滤层结构。
  因受现有条件限制,闸址位置现无法勘探,请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开始前对闸址位置补充勘探,设计单位根据详勘资料复核水工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三)金属结构及启闭机
  同意水闸工作闸门采用提升式钢质平面闸门,启闭机均采用卷扬启闭机。检修闸门利用现有钢质叠梁门。请设计单位进一步优化闸门支撑、侧滚轮、门槽、轨道等布置及构造设计。
  (四)房建工程
  原则同意启闭机房和管理用房建筑设计,建议补充建筑立面主要材料特性、规格,补充新老建筑衔接部位的大样设计。
  (五)交通桥
  同意交通桥在现有交通桥的基础上按公路-ⅱ级荷载标准进行改建,桥宽7.5米,净宽7.0米,同意桥梁的配跨布置。请设计单位进一步合理确定设计纵坡、竖曲线和验算利用挢墩(桩、柱)的承载能力,并在施工期间对利用桥墩(桩、柱)进行实体检测。
  (六)施工
  请设计单位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尤其是施工围堰的布置及结构设计,细化深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期防渗措施、施工期通航安全措施等相关内容以指导施工,充分考虑枢纽在边通航边施工的条件下施工与通航安全的相互影响,确保工程安全和船舶航行安全。
  四、工程造价应控制在批复核定概算之内。
  五、同意修改后的施工图交付使用。请各参建单位严格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作重大修改或变动。
  附件:长湖申线(浙江段)航道扩建工程湖州枢纽施工图审查专家组意见
  
  
二○一○年十月九日
  

  附件
  
  
长湖申线(浙江段)航道扩建工程湖州枢纽施工图审查专家组意见
  

  2010年9月5日,湖州市交通局在杭州主持召开了长湖申线(浙江段)航道扩建工程湖州枢纽施工图审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省港航局,厅质监局,湖州市港航局、质监站,长湖申线湖州段指挥部,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小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听取了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对湖州枢纽工程施工图设计情况的汇报及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图咨询意见的汇报,并认真审阅了设计文件,重点对公共安全、强制性条文等内容进行了审查。经认真讨论,专家组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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