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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阿署发[2009]16号
【颁布时间】 2009-03-24
【实施时间】 2009-03-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1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三是鼓励和支持企业围绕优势特色产业进行技术研发和引进,在化工、冶金等领域攻克一批核心技术难关,带动资源深度开发和产业升级。认真抓好中盐吉盐化集团等2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庆华集团等5个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和10户盟级研发中心建设,组织实施工业自主创新产业化项目8项。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加快产学研结合步伐。
  
  四是全力完成节能减排目标。认真执行项目节能审查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把好项目准入关;严格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控制高消耗、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切实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的管理和监测;继续强化节能减排责任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三、巩固农牧业基础
  
  一是大力发展绿色、特色、高效现代农牧业。扶持发展农区肉羊、奶牛养殖业和大棚蔬菜种植业,促进规模化种养,集约化生产,加快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节水、生态、高效、安全农牧业,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高度重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动物防疫、农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二是增加财政资金用于"三农三牧"的比重,保证各级财政对农牧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三是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牧区基本经营制度和土地、草牧场承包关系,鼓励农牧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草牧场经营权。四是认真做好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调动农牧民造林育林积极性。五是加强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密切农牧民与企业的利益连接机制,让农牧民从企业经营中获得更多的收益。六是进一步完善新农村新牧区试点建设措施,增加对条件较好、人口集中的苏木镇道路、水利、教育、文化、卫生等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的投入,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七是加大农牧民转移转产培训补贴力度,引导农牧民到二、三产业就业,增加非农收入。八是采取"一卡通"形式,发放农牧业保险及各项支农惠农补贴。九是加强扶贫开发和移民搬迁工作,年内解决2500人脱贫问题,扶持4000名低收入人口增收。
  
  四、加快发展第三产业
  
  一是抓好旅游业。进一步修订完善全盟旅游业发展规划;继续以金秋胡杨节等主题节庆活动为依托,整合旅游资源,挖掘文化内涵,加大在强势媒体的宣传促销力度,打造"中国秘境----阿拉善"旅游品牌;加快重点旅游景区建设,大力开发特色旅游产品,开辟精品旅游线路,着力提高旅游休闲消费水平;加强旅游市场管理,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规范旅游企业经营秩序。
  
  二是做好口岸工作。加快编制策克口岸总体发展规划,继续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和贸易服务区建设,增强口岸过货通关能力,推动对外贸易、物流、加工、旅游、商服等一体化的口岸经济带建设;力促庆华集团、永晖集团等大企业在策克口岸建设区域性物流中心,年内力争实现原煤进口350万吨,实现进出口总额7200万美元;积极推动乌力吉口岸开放工作。
  
  三是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和管理。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在我盟开展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勘查,鼓励国内外企业、专业地质勘查单位和科研院所进行商业性风险勘查,努力在额济纳旗钼、金、钨矿,阿左旗煤、铁、白云岩矿和阿右旗煤、钒、硅矿等重点勘查区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清理、整合已设置的矿业权,严厉查处圈而不探、探而不果、以采代探、偷挖盗采等违法违规行为,保证矿产资源勘查工作有序推进。
  
  四是促进服务业发展。认真落实鼓励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商务园区、专业市场,大力发展商贸流通、餐饮娱乐、文化健身、社区服务等消费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信息咨询、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
  
  五、加快城镇建设步伐
  
  一是加快编制完善城乡建设规划,突出发展盟府城镇,加快发展旗府城镇,有重点地发展建制镇。二是加快巴彦浩特、额肯呼都格、达来呼布、乌斯太、孪井滩等中心城镇道路、交通、供水、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提高承载能力。三是以建设"宜居旅游城市"定位巴彦浩特,重新修订完善各类控制性详规,科学合理地设计城市水系管网、绿地景观、道路街巷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城中城边村和危旧平房区改造,提高城市的宜居性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力争用3-5年时间使巴彦浩特城市面貌实现根本改变。年内重点完成巴彦浩特贺兰路、新城东区支路2条道路建设和17条街巷道改造、新城区绿化改造、营盘山绿化二期、道路照明等工程;重点实施巴彦浩特供水、供气、供热、给排水和污水管网改造等工程;加快新城区盟党校、公安指挥中心、中心医院综合楼、新闻文化中心、博物馆、房地产开发和廉租住房建设。四是牢固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加大城市资本运营力度。强化土地储备中心职能,严格执行土地供应调控政策,加强国有土地资本运营和管理,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继续推行土地有偿挂牌出让,提高土地资本利用效率;发挥好城市投资公司融资功能,扩大融资规模,积极引导银行贷款和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建设。五是制订城镇管理五年规划,加快推进"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镇管理体制改革,下放管理权限,推动社区建设。健全市容市貌管理长效机制,大力整治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搭滥建等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健全物业管理制度,形成质价相符的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坚持政府主导拆迁,加强房屋拆迁管理,坚决纠正不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六是整合使用好退牧还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边境旗县生态建设等项目和资金,进一步完善转移到城镇农牧民的养老、就业、低保等社会保障机制。七是积极推进户籍制度、就业培训、农牧民工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社会公共福利改革,畅通农牧民转移进城渠道。八是统筹资源利用和产业发展,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牧区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牧区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牧区辐射,形成城乡联动、互促共进的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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