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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办发[2010]56号
【颁布时间】 2010-10-01
【实施时间】 2010-10-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12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36号文件精神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近年来,我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有的餐厨废弃物被私人收集运往城郊农村直接用来喂养牲畜,有的混入其他生活垃圾被填埋处理,还有的被随意排入城市下水管网。更有个别不法商贩利用私自回收的废弃食用油脂加工成“地沟油”等再生油脂,通过各种途径又流入食用油市场,造成食品安全隐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抓住关键环节,确保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调查研究,制定方案
  各地要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供餐、食品加工等情况进行拉网式调查,摸清情况,建立详实的餐厨废弃物产出量等信息资料库。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推进方案。推进方案要明确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要突出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体系建设、利用处理技术工艺路线、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重点项目等方面内容。
  三、开展试点,探索模式
  (一)做好国家级试点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环保部和农业部联合在全国开展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我省部分市参加了试点。试点市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
  (二)做好省级试点工作。参照国家的做法,我省自行组织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符合条件的市应抓紧做好申报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要会同环保厅、农业厅等部门共同确定我省试点城市的名单,指导试点城市编制试点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后实施。
  (三)做好市级试点工作。各设区市要根据本地情况,选择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开展试点。
  (四)试点工作应把握的原则。
  1.试点工作应由易到难。可以星级宾馆和酒店、大型餐饮服务场所、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等为重点,先行开展餐厨废弃物回收利用,而后逐步展开。
  2.试点工作应突出抓好回收体系建设。餐厨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是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前提,也是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各地应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实施的原则,在充分发挥好既有城市生活垃圾回收体系作用的基础上,单独收集餐厨废弃物。
  3.试点工作应注重回收与利用的有机结合。各地应当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回收、利用企业,回收和利用企业可以通过相互参股等形式,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四、健全法制,强化监管
  (一)加强法制建设。要加快研究制定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政策法规,依法规范餐厨废弃物回收、运输、利用和处理活动。
  1.实行许可管理制度。各地对从事餐厨废弃物收运、利用和处理的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行政许可管理,只有依法取得相应服务许可证的企业,才有资格开展此项业务。
  2.建立台账制度。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利用和处理企业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各市要尽快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对餐厨废弃物管理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控。
  3.建立激励制度。财政、物价等部门要建立健全鼓励企业开展餐厨废弃物回收利用的政策措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要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和生态市等评选活动的重要指标,对先进经验和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推广。
  4.建立督查制度。要建立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督查制度,对工作开展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估和监督检查。
  5.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对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利用和处理活动的投诉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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