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公共餐饮单位及员工餐厅: 2010年上海世博会即将闭幕,园区内部分公共餐饮单位将陆续撤离园区。为做好上述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注销工作,根据《上海市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世博闭园后撤离园区的公共餐饮和员工食堂,应当在停止经营前3日内,主动向原发证部门申请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我局将依照有关程序予以注销。 二、未主动申请注销的公共餐饮及员工食堂,我局将根据《上海市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二)、(三)项的规定,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餐饮服务许可证》被注销的,原持证者应及时将《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上缴原发证部门。原发证部门应当及时做好《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注销有关登记工作,并公告注销情况。 四、世博闭园后仍需继续经营的,园区保障组将与有关分局做好许可移交工作。如需要经营至许可证有效期限(2010年12月31日)后的,由所在区县分局在有效期届满前5日内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联系地址:浦东南路3588号4号楼(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驻参展者服务中心窗口),联系人:胡明华,联系方式:22063104。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一0年十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