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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皖教秘[2010]451号
【颁布时间】 2010-10-12
【实施时间】 2010-10-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13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高校学生食堂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学生食堂工作,保证学生食堂的正常运行,维护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及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经研究,决定对全省高校学生食堂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请各校按照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中专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0〕447号)要求,认真配合做好此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安排
  10月14日-20日。请检查组成员于10月14日上午10时前到省高校后勤接待中心五楼会议室报到集中,并参加检查布置会。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学校重视并做好学生食堂工作的相关措施和经验;
  (二)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和规定要求的执行情况;
  (三)学校对食堂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购置和投入情况;
  (四)食堂管理机制和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食堂原材料采购方式及参与“农校对接”等区域性联合采购情况;
  (五)食堂经营准入制度落实及对食堂日常运行监管情况;
  (六)食堂饭菜的质量、价格、品种与服务情况,低价菜、免费汤的供应情况;
  (七)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和学生的满意度情况。
  三、检查方式
  听取汇报、调阅资料、实地查看、走访学生及食堂经营者等。
  此次检查共分五个组,检查组成员和受检学校分组名单另行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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