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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路管理局、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交通设计院、厅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上饶市交通运输局、赣州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 为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公路建设座谈会议精神,全面提高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标准化活动。现将《江西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十月八日 江西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畅通高效、安全绿色”的发展要求,在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的同时,厅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标准化活动(以下简称“活动”),大力推进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标准化,全面提高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水平。为切实开展好管理标准化活动,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为载体,以规范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为目标,以落实建设各方责任为手段,以治理和消灭质量通病、安全隐患为重点,以强化精细化施工为主线,构建以项目管理为基础的管理标准化体系,促进项目施工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全面提高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水平。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管理标准化活动,大力推进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大力营造抓质量,出精品的质量氛围;规范管理,精细施工,将“粗活细作、细活精做、精益求精”的精细化管理理念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实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优良品率达到100%,杜绝重大质量事故以及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安全事故;打造出2-3个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的典型示范工程,培育出一批优秀团队,锻炼出一批技术人才,以点带面,推动全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二、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 活动从2010年10月开始,2012年12月结束。 活动范围为全省所有在建和新开工建设的高速公路项目。 省交通运输厅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开展该活动,项目主管单位和各项目建设单位(即项目的具体执行机构,如:项目办或管理处)参加。 建设单位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参加。 三、组织机构 厅成立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标准化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马志武 副组长:许润龙 曹先扬 胡钊芳 成 员:谢来发 王继东 栾建平 李建红 任东红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栾建平 成 员:朱 晗 刘学斌 彭东领 徐重才 徐远明 卢世军 于文金 李 旷 邱文东 项目主管单位、各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活动的开展。 四、实施步骤 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2010年10月) 厅制定《江西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并将于10月中旬在九江市组织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为有效推动该活动的开展,厅决定将九江长江公路大桥、德昌、赣崇和吉莲项目作为“示范项目”,适时组织全省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 项目主管单位和各项目建设单位应结合本单位职责和工程实际,组建活动领导机构,明确活动目标、内容和责任,于2010年10月底前制定、印发本单位活动实施方案。 各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认真学习领会管理标准化活动的有关要求,广泛动员,将活动部署到所有的工程项目和施工、监理合同段,同时应选择3-5个施工管理行为规范的施工合同段,2-3个监理行为规范的监理合同段作为“示范合同段”,大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各项目建设单位应于10月30日前将本单位的管理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报送项目主管单位;项目主管单位应同时将本单位和其主管项目的活动实施方案报省厅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厅质监站)。 (二)深入调研,完善制度,培育典型,积极推广(2010年11-12月) 深入调研,完善制度。各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深入调研,总结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经验与教训,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和单位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制定活动配套制度和标准。 省厅将于11月完成《江西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质量控制要点》(以下简称“质量控制要点”)的修订工作,并印发至各项目参照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