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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抚顺市政府
【发文字号】 抚政办发[2010]116号
【颁布时间】 2010-09-29
【实施时间】 2010-09-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13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已进入入户调查的关键阶段。为确保此次人口普查工作圆满完成,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宣传工作,为人口普查创造有利的环境
  各县区要运用设立户外广告牌、悬挂宣传条幅、发放《致被调查户的一封信》、张贴宣传海报和普查通告、制作板报墙报、组织宣传车、利用电子屏幕等形式,广泛宣传人口普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以人口普查为主的群众性文娱活动。
  各新闻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报道人口普查有关政策法规、重要活动,在黄金时段或重要版面发布人口普查公益广告等,使人口普查工作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市教育局要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人口普查一堂课”活动。
  市服务业委要组织大型商业企业在楼体电子屏幕上播放人口普查公益广告。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要协调移动、电信、联通公司向用户发送宣传人口普查短信息。
  市交通局要安排汽车站电子屏幕、公交车载电视、出租车电子显示屏进行人口普查宣传。
  二、切实落实人口普查经费,为人口普查提供可靠保障
  各县区要从做好人口普查工作大局出发,认真落实好普查经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补贴由省、市、县财政分别负担,省补贴标准已经确定,近期将下拨,市补贴也将按时下拨到县区,各县区负担部分的经费要确保足额到位,及时拨付、发放。
  三、严格遵守人口普查技术规范,确保人口普查数据质量
  要严格按照人口普查工作细则和技术规范,落项普查物资,做好入户摸底、登记、复查、验收、运送交接、光电录入、汇总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好相互衔接,做到不缺一项,不少一步。
  要严把登记关,重点查清登记人口的总量,包括出生人口、死亡人口、流动人口总量,查清人口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城乡“五种结构”,查清普查对象职业分布、就业、婚姻、生育、健康、住房“六种情况”,真正做到不漏一房、不差一户、不缺一人、不错一项、不丢一表。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人口普查工作圆满成功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对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和人口普查工作的复杂性有清醒的认识,要将人口普查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全过程跟踪抓好组织实施,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普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市直各相关部门都要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市人口普查办要建立分片包干制度,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人口普查规范、协调、高效运行。
  市政府将对人口普查工作完成较好的县区、部门进行表彰与奖励。对组织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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