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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六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六政办秘[2008]24号
【颁布时间】 2008-03-13
【实施时间】 2008-03-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15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4)召开联合执法行动布置会。4月中旬召开市直有关部门和金安区、裕安区的执法人员联合行动布置会,通报自查情况,明确执法时间和任务。

  (5)开展联合执法检查。4月20日-30日,各部门及金安区、裕安区的执法人员分组深入各大商场、超市、药店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涉嫌有假冒、冒充专利或专利号标注不规范的商品,并进行抽样取证和登记保存,要求商场提供相关专利证书复印件。

  (6)依法处罚。5月上旬经进一步核实后,对确定有假冒、冒充专利或专利号标注不规范等问题的商品,责令商场、药店停止销售并限期整改。限期不整改的依法给予罚款等处罚。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保护知识产权意识。

  市知识产权相关部门要在今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和5月科技宣传周期间,通过市知识产权网站、六安电视台和《皖西日报》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有关知识,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各县区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有针对性和有时效性的宣传报道活动,提高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发明人和社会公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努力形成全社会自觉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5、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总结和督查工作。

  各县区要在专项行动结束后一周内将本县区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及时上报给市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6月-8月,市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领导组将对各县区进行抽查和督查;10月底市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领导组将根据抽查结果和各县区的总结对各县区的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考核与评比。

  

  
六安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姚 辉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罗会阳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书林 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成 员:马德俊 市委宣传副部长

  汪宗富 市工商局局长

  操 诚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吕 进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局长

  黄道甫 市版权局局长

  史建忠 市公安局副局长

  韦国华 六安市经济保护办公室主任

  余 云 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余云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黄新华,成员由市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领导组成员单位各派一人组成。(成员名单请各相关部门于3月20日之前报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联系人:杨清

  联系电话:0564-337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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