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湘办[2010]52号
【颁布时间】 2010-10-11
【实施时间】 2010-10-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18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南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更名为湖南省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改革领导小组并调整其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市州委,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将湖南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更名为湖南省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改革领导小组,并对其组成人员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陈肇雄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 刘岳辉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郭树人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莫德旺 省国资委主任
  成 员: 李 微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媛媛 省委老干部局副局长
  邓治平 省发改委副主任
  黄新亮 省科技厅党组成员、省高新办主任
  杨晓晋 省经信委副主任
  周 农 省监察厅副厅长
  王新国 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运柏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总会计师
  尹学朗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郑 粟 省环保厅总工程师
  张晓菊 省审计厅副厅长
  樊建军 省国资委副主任
  杨 平 省国资委副主任
  张美诚 省国资委副主任
  杨德光 省地税局副局长
  阳芳华 省工商局副局长
  姜 锋 省国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资委,由莫德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遗留问题的处理,由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
  今后,湖南省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的人员自然递补,并由其办公室报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备案,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不另行文。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10月11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