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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责问责制。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领导、干部及员工任期或劳动合同安全目标责任制,对任期内或年终、月终未完成安全目标的领导、干部要实行淘汰和免职,对劳动合同期间不履行安全职责的员工实行淘汰,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6、要建立健全与安全生产责任制相适应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具体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职责、员工安全手册、职工安全培训制度、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特种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会议制度、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职工安全培训档案、安全目标考核奖惩档案、违章作业档案、安全技术措施制度,大中小修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隐患查整制度和档案、隐患查整责任制及“三定”制度,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度,危险源监控及整治措施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包括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建设、应急器材配备档案及维护保养检查制度、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措施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经济目标责任制中安全资源制度,厂内机动车、设备、铁路交叉口管理制度,高低压电器安全管理制度,工作服发放和穿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制度,风险抵押金专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档案、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抽堵盲板管理制度、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领取和退库管理制度、火工品管理制度)、雨雪季节安全生产特别规定制度、防洪防汛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告之及救护知识告之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等。 7、要建立健全隐患和安全问题处置责任制。其主要内容是谁先发现隐患和安全问题,当事人有责任报告或处置,接到报告的上级不得推延,要立即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治或报告,否则将追究当事人或上级领导的责任。 三、各区、各部门、各企业要紧紧围绕“隐患治理年”的主题,健全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隐患整治责任制,加大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力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重点是落实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责任制,做到隐患不除,跟踪不止,绝不能放过任何一处隐患。各企业要在排查本单位隐患的基础上,重点做好隐患的整治和危险源的监控工作,要落实隐患整治“三定”措施,确保排查出的隐患100%整治或落实防范措施。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落实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同时,对所属企业和二级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情况进行集中指导和检查,确保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实到基层、岗位和每一位从业人员,实现本质安全。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健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作为2008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