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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新林传发[2008]15号
【颁布时间】 2008-03-10
【实施时间】 2008-03-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25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果业抗冻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接上页]


  加强病虫害监测与防治。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由于冻害可能爆发的腐烂病监测与防治,防止蔓延。要千方百计为果农购置防治林果腐烂病的药剂和各种喷雾器械等,做到防早、治早。加快林果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用好2007年安排的防控体系建设资金,把有害生物防控体系与灾害性天气防范体系结合起来,共同实施。加强预测预报,加快防治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防治队伍建设,提高防御有害生物和灾害性天气的能力。

  

  加快组建林果机械化作业服务队。进一步推进2007年自治区在阿克苏市、哈密市、莎车县、若羌县、鄯善县、霍城县安排的林果机械化作业服务队组建工作,确保机械到位、人员到位、服务到位。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在其他林果主产县市推广组建林果机械化作业服务队。及时与农机部门沟通协调,购置果树采摘升降机、果树修剪机械等机械,为当前抗灾和农民提供田间技术服务。

  

  


  四、认真总结经验,推进特色林果业安全健康稳步发展

  

  各级林业部门和林业厅下派的工作组要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及时了解、掌握和总结各地在防治冻害中采取的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各地在抗灾自救中涌现出的典型与经验,掌握动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认真提炼。加强对灾后林果业恢复工作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验收,及时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抗灾工作开展情况上报自治区林业厅。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于截留、挤占和挪用等违规行为,要立案督查,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自治区林业厅

  

  二oo八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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