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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哈行办发[2008]13号
【颁布时间】 2008-03-10
【实施时间】 2008-03-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25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8〕1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地区林业局制定的《哈密地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实施方案》已经地区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三月十日

  


  
哈密地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实施方案

  (地区林业局 二oo八年三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植物检疫条例办法》(政府令〔2007〕15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地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切实保护地区林业建设成果,保障林业工作持续协调、快速健康发展,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结合地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当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是保护生态建设成果、推进林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减轻灾害损失、保护农民利益、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各县(市)及林业部门不断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力度,为保护地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但当前地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林业有害生物入侵、扩散、成灾的压力不断增加。2007年9月,与哈密相邻的吐鲁番地区发生了枣实蝇疫情,被危害的红枣面积达1.6万亩。大枣产业是地区特色林果业发展的支柱产业,虽然目前哈密尚未发现枣实蝇疫情,但哈密与吐鲁番相邻,一旦发生疫情,对农民造成的损失将无法估算。二是随着地区人工造林面积大幅度的增加,林业有害生物的种类和发生面积明显上升,经济林、天然次生林、灌木林和荒漠植被有害生物问题将日益突出。三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防治技术手段落后,依法防治意识淡薄,防治投入不足。为此,要把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情和疫情的发生。

  


  二、地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哈密的要求,以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植物检疫条例办法》精神为主线,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方针,紧紧围绕新时期林业发展大局,全面加强有害生物预防和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突出重要有害生物治理,加快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坚持群众防治与专业队防治相结合,大力推行无公害防治、联防联治、标本兼治,坚决遏制林业有害生物高发态势,促进地区林业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奋斗目标:大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警监测体系、检疫御灾体系、防治减灾体系、应急反应体系和防治法规体系建设,实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和信息化,使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范围和危害程度大幅度下降,危险性有害生物扩散蔓延趋势得到较大缓解,促使林木健康成长。在地区森林面积不断增加的同时,到2010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以上,灾害测报准确率达到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实现防治工作由治标向治本的根本转变

  (一)培育健康森林,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纳入林业建设全过程

  大力倡导森林健康理念,以恢复森林健康为目标,逐步形成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完善营造林技术规程和管理办法,造林设计方案中必须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措施,将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除治指标纳入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加强对林分的抚育管理,优化林种树种结构,保护森林生物多样性,不断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自身的抗逆能力。

  (二)强化检疫措施,防范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

  坚持把建设特色林果基地建设作为实施农牧特色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的重要内容,确立林果业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中的主导地位。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植物检疫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林业部门按照职责,在管理范围开展对鲜果的检疫工作。林业植物检疫范围包括:林木种子、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乔木、灌木、野生珍贵花卉;干果、鲜果、木材、竹材、木质包装材料、盆景和其它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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