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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交通局
【发文字号】 杭交办[2008]56号
【颁布时间】 2008-03-11
【实施时间】 2008-03-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26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杭州交通系统2008年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接上页]
3、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根据干部职工家庭分布和办公场地位置,积极配合所在地社区中心探索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新途径。结合各个时期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生在居民身边的典型案例,配合社区有针对性地为居民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法律咨询。

  4、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有条件的企业应建立职工法制学校,定期组织学法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充分利用“的士学校”、“民工学校”和各类行业协会等平台,开办培训班,学习抓安全生产、创优质服务、保民工权益的相关规定,让广大从业人员做到“学法、知法、用法”,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提高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的能力

  充分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注重活动的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适应青少年特点加强网络法制宣传,结合实际开展法制主题班会、主题黑板报、广播站宣传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学生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并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制度,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各单位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和年度工作计划,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保证“五五”普法规划的逐年落实。

  (二)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发现和挖掘有创新、方法好、效果实、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普法先进典型,及时上报相关通讯材料和工作动态,适时总结推广。通讯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报法规处,要求各直属单位每年报通讯材料不少于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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