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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商务局: 为掌握2009年获中央财政支持的家政服务工程、家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及效果,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请各地报送2009年获中央财政扶持的家政服务项目运行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地商务局要深入项目承办企业(机构),了解掌握本地区2009年组织实施并获中央财政扶持的家政服务工程、家政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及运行情况,填写2009年获中央财政扶持家政服务项目运行情况表,并形成书面材料。具体内容包括: (一)获扶持的项目当前运行情况,包括栏目数量、服务规模变化等情况; (二)本地区推进项目实施的成功做法; (三)承办企业(机构)实施项目的成功做法; (四)项目实施、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项目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二、相关要求 请各地商务局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摸清并掌握本地区获中央财政扶持的家政服务项目运行情况,确保报送材料质量。各地提供的材料要体例完整、层次清楚,有一定的见解,我厅拟将部分优秀的材料印发各地作经验交流,同时作为分配2010年项目的重要依据。 请各地务必于2010年10月22日17:00前将书面材料和运行情况表(含电子文档)报送到省商务厅。 联系人:商贸服务管理处 陈小刚 电话(传真):028-83221324,13980004801 邮箱:swtsfc@163.com 附件:2009年获中央财政扶持家政服务项目运行情况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日 附件: 2009年获中央财政扶持家政服务项目运行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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