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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汕头市政府
【发文字号】 汕府[2008]34号
【颁布时间】 2008-03-09
【实施时间】 2008-03-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31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汕头市本地固定电话网用户号码升位的公告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汕头市本地固定电话网用户号码升位的公告

  (汕府〔2008〕34号)


  

  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28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家信息产业部批准,汕头市本地固定电话网用户号码将于2008年5月18日零时起升位,所有原7位的固定电话网用户号码全部实现升8位,升位方式为在原7位的固定电话网用户号码前加数字“8”。希各知照。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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