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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颁布时间】 2010-10-13
【实施时间】 2010-10-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32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关于局领导带班、处室负责人值班受理96766热线反映问题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
  按照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出门就上班”工作的意见》(沈城建发〔2010〕94号)要求,为充分发挥96766热线功能,及时协调解决热线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10月14日开始,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带班、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值班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局领导带班。每周有2名局领导带班,负责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同时,每周至少有1小时接听96766热线电话。
  二、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值班。每天有1名处室负责人值班,负责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全天候工作,并接听96766热线电话。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对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带班局领导请示报告。同时,要事先妥善安排好工作,确保值班期间不离岗、不漏岗、不脱岗,如遇临时有事外出参加会议等情况,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自行调整换班,并报带班局领导,同时告知局“出门就上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局领导带班、处室负责人值班表由局“出门就上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带班、值班表印发相关领导和人员。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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