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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协助做好2011年粮棉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工作的通知》(粤发改经贸〔2010〕987号)要求,现就做好2011年粮棉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国家发改委《2011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请条件和分配原则》(2010年公告第27号,可在http://www.ndrc.gov.cn网站查询)要求申请。 二、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企业申请报告一份;2011年 申请表一式四份;2010年有进口实绩(含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的进口报关单复印件一式二份;2009年、2010年1-9月财税报表一式二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述资料请于10月26日前报我局产业协调科,以便初审后报省发改委审核。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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