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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财政部
【发文字号】 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69号
【颁布时间】 2010-10-22
【实施时间】 2010-10-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36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69号――发行2010年记账式贴现(十四期)国债公告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0年记账式贴现(十四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
  二、本期国债计划发行面值28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为280亿元。
  三、本期国债期限91天,经招标确定的发行价格为99.542元,折合年收益率为1.89%,本期国债2010年10月25日开始发行并计息,10月27日发行结束。10月29日起,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四、本期国债低于票面面值贴现发行,2011年1月24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五、本期国债在2010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的发行期内,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通过各交易场所分销部分,由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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