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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6号
【颁布时间】 2010-10-19
【实施时间】 2010-1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36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6号--关于农用拖拉机、收割机和手扶拖拉机专用轮胎不征收消费税问题的公告


  
关于农用拖拉机、收割机和手扶拖拉机专用轮胎不征收消费税问题的公告
  

  现将“汽车轮胎”税目消费税征税范围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农用拖拉机、收割机和手扶拖拉机专用轮胎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规定的应征消费税的“汽车轮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本公告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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